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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全省人事编制系统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8 年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建设服务型政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 的施行,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载体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全面推进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认真做好《条例》实施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今年五月一日将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务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力量,落实责任,发挥作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 , 营造《条例》实施的氛围。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要通过制作宣传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使群众了解《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和外部条件。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条例》执行能力。 当前,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把《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编制或修订目录,依法规范公开内容。 《条例》正式施行前,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抓紧编制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要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是否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公开目录。

(五)设置信息查询场所,公开政府信息。 要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需要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场所或设施,包括设立信息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发布屏等,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

二、积极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内容

(六)探索实行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形式,抓好决策公开。 对拟出台的重大人事、编制政策,采取专家咨询论证、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代表参加听证会等形式,倾听社会各界意见,抓好决策公开。

(七)着眼事业发展和群众需求,扩大信息发布的范围和渠道。 要巩固好目前的政务公开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积极拓展新的公开内容,开发新的服务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要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大力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八)加强信息化网络载体建设。 改版“黑龙江人事编制信息网”,按业务对栏目进行重新分类,提高全省人事编制门户网站的应用性。要 加快网络信息更新, 充分发挥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征询意见等功能,提升网上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快全省各市、县(区)网站的互联互通 ,打造“全省政务信息发布的总渠道”。

(九)加强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建设。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 要加强对已建立的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的管理,打造“政务公开的总窗口”。要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完善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各类服务群体提供快捷、方便的“一站式”服务。

(十)建立 “一个中心”,健全“三个数据库”。 要立足人事人才事业长远发展,尽快启动全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抓紧建立健全公务员数据库、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和工资信息数据库。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一) 健全和落实考核奖惩机制。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奖优罚劣,以制度规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十二)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检查监督。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定期对所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并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五、加强工作调研,全面推进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十三)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基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挖掘和推广政务公开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推动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十四)召开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 今年 3 月份,拟召开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全面深化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 〇〇 八年三月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