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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厅、编委办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 2 月 29 日,省人事厅、编委办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会,邀请省法制办立法处刘喜林处长作辅导讲座,省编办副主任赵希文同志主持会议,厅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刘喜林处长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制度规定、立法意义。《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确立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等,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厅办干部职工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它的公布实施,将更加有效地规范和推进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我国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从而有力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大家表示,要结合本职工作,切实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努力做好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工作。

  此次培训,是省人事厅、编委办认真做好《政府公开条例》准备的一项实际举措,对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掌握《条例》内容,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人事编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