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政务公开

受理事项:

黑龙江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受理单位:

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受理依据:

1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国家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 4 号令);

2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人发 [2002]86 号)。

受理条件:

1 、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2 、遵守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3 、人事部和省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 、提出申请,记录在案;

2 、个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程序:

申报 --- 审核 --- 培训 --- 考试 --- 发证

办理时限:

视申请人数量,不定期统一举办培训班,经考试合格, 30 个工作日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视具体情况定

收费依据:

----

接待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 7 号 313 室

联系电话:

0451-82261975






 


--- 人事厅业务 ---
办公室
规划指导处
专家管理处
职称处
考试录用处
考核培训处
人才流动开发处
工资处
福利与离退休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综合调研处
监察室
军官转业安置处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博士后管理办
高级专家服务中心
人事信息中心
人事争议仲裁办
自主择业中心
人才市场管理办
省外国专家局
人才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
军转培训中心

--- 编委办业务 ---
编办综合处
机构编制监督处
编办党群处
政府机构编制处
事业机构编制处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