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按人事厅部门分类 >>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补贴制度和标准;研究拟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补贴政策法规;检查指导全省工资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个人工资数据库。

   服务承诺: 一、全心全意为基层单位服务、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外来办事的同志满意而归。 二、实行办事公开化,即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三、有关事项处理的基本原则,日常性工资、津贴、补贴的审批,政策规定明确的,按有关规定随来随办、特殊性问题政策规定不明确的,可由承办人提出意见,提交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厅长审定,经主管厅长审定同意的及时办理,不同意的要向对方做好解释工作并说明情况。